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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9-14

来源: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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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2、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5、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员5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9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6个处室,分别是: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教育办公室、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办公室、餐饮服务监管办公室、药械监管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办公室、消费者维权办公室、标准计量和质量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公室、注册许可办公室、稽查大队、业务办公室、食品检验室、化工检验室、计量检定室、定量包装检验室。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80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95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6个项目资金。本年支出80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95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6个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80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21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80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1万元,占87.73%;项目支出98.16万元,占12.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96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6个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80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96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了6个项目资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716.35万元,决算数800.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7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16.35万元,决算数800.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7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800.2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801行政运行642.22万元;

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4.2万元;

2013810 质量基础10万元;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3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75万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8万元;

2170302利息费用补贴支出45.96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7.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4.3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1.37万元,比上年减少1.22万元,降低9.72%,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大力压缩了各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占87.95%,比上年减少0.98万元,降低8.91%,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大力压缩了各项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占12.05%,比上年减少0.25万元,降低15.22%,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关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加油,维修,过路费等。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

公务接待费1.37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外单位来指导工作的人员就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30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1.37万元,决算数11.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0万元,决算数1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7万元,决算数1.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7万元,比上年减少15.44万元,降低25.81%,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大力压缩了各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0031.47(平方米),价值1573.04万元。车辆11辆,价值148.51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外出办公,接送外来单位来检查人员等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64.14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全面掌握精河县食品安全总体概括,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安全饮食的安全,本次食品检查共计检查了11批,;二是有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营秩序,长期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系、规范,缺乏系统的绩效管理目标和刚性的制度约束,落实绩效目标的执行人员和资金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不足;

二是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编制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的重要性认识重视度还不够,在编制绩效目标缺乏进一步的细化。对绩效管理认识理解不够,缺乏系统全面的理论认识及培训,绩效管理及监控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和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管护职责和施工内容进行费用结算;二是针对预算绩效工作,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及时纠偏,以保证绩效目标的执行及完成。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经费追加

主管部门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0.00

1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保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我单位追加了10万元经费,使本年度我局的执法监管力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其中检验产品批次为11次,监督检查次数为60次,抽检合格率为95%。抽取企业数量≥25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进一步加强食品的安全监管,安全执法检查经费为10万元。我单位进行了检验产品批次为11次,抽取企业数量为25家。监督检查次数为60次,抽检合格率为95%。检验数据准确度为97%,逐步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长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问题下降率也有了很大的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验产品批次(次)

=11

12

5

5


监督检查次数(次)

=60

60

5

5


抽取企业数量(家)

=25

30

5

5


质量指标

检验数据准确度(%)

≥97%

97%

5

5


检验产品的覆盖率(%)

≥95%

95%

5

5


抽取产品合格率(%)

≥98%

98%

5

5


违法企业处罚率(%)

≤20%

20%

5

5


时效指标

监督检查食品药品质量及时率(%)

≥90%

90%

5

5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31日

100%

5

5


成本指标

安全执法检查经费(万)

=10

1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逐步提高

8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长期

8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率(%)

≥95%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抽检经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23.00

23.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00

23.00

23.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掌握精河县食品安全总体概括,以发现食品安全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系统性区域向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公众饮食的安全,本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共计检查了11批,特种设备完成率为97%。检验产品准确度为97%。监督检查食品质量及时率≥90%。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以发现食品安全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系统性区域向的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公众饮食的安全,本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共计检查了11批,特种设备完成率为97%。检验产品准确度为97%。受益群体满意率≥98%。有效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环境,长期健全食品监督管理机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验食品种类(种)

≥50

50

5

5


监督检查次数(次)

=60

60

5

5


抽取企业数量(家)

=25

25

5

5


质量指标

食品安全检验覆盖率(%)

≥80%

80%

5

5


检验数据准确度(%)

≥97%

97%

5

5


抽查产品合格率(%)

≥96%

96%

5

5


违法企业处理率(%)

≤20%

20%

5

5


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31日

100%

5

5


监督检查食品质量及时率(%)

≥90%

90%

5

5


成本指标

抽取食品安全检查经费(万)

23

23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环境

有效提升

8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监督管理机制

长期

8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率(%)

≥98%

98%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为民办实事”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经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0

15.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00

15.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访惠聚活动称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的活动,干部双覆盖为≥6轮。结亲周活动≥6轮.访惠聚联谊活动≥4次,访惠聚工作派出人员≥24人,工作任务完成率为95%,经费做到了及时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访惠聚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带动基层组织。为民办实事共计花费15万元,干部双覆盖为10轮,做到了落实惠民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访惠聚活动干部双覆盖为7轮,结亲周为6轮,访惠聚联谊活动为4次。访惠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为95%,经费做到了及时支出,提高群众对党的惠民政策的知情度,长期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项目预计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干部双覆盖(轮)

=6

10

10

10


结亲周活动(轮)

=6

7

5

5


访惠聚联谊活动(次))

=4

4

5

5


访惠聚工作派出人员(人)

≥24

24

5

5


为民办实事(件)

≥6

6

5

5


质量指标

访惠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

≥95%

95%

5

5


时效指标

访惠聚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及时率(%)

≥80

80%

5

5


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100%

5

5


成本指标

2020年“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万)

=15

15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对党的惠民政策的知情度

有效提高

8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

长期

8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访惠聚工作队所在村民满意率(%)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第二季度贴息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1.94

11.94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1.94

11.94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在疫情期间,精河县联社发放个体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共659笔,小额贷款贴息发放完成率为100%,申请贴息金额为11.94万元,小额贷款贴息发放及时率≥100%.加大复工复产的力度。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为2020年12月31日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自治区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小额信贷政策的补充通知》在疫情期间要求精河县联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在疫情期间,精河县联社发放个体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共659笔,申请贴息金额为11.94万元,有效减轻受益群体的生活压力加大复工复产的力度。 落实惠民政策,带动复工复产的积极性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小额信贷发放数量(家)

=659

659

10

10


质量指标

小额贷款贴息发放完成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小额贷款贴息发放及时率(%)

≥100%

90%

10

10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31日

100%

10

10


成本指标

小额贷款贴息金额(万)

=11.94

11.94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受益群体的生活压力

有效减轻

8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落实惠民政策,带动复工复产的积极性

长期

8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

≥90%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经费追加

主管部门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4.20

4.2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20

4.2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相关的规定规范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本次活动中检验产品合格批次为11次,检验次数为60家,抽取的 企业数量为25家。产品抽检率为90%,检验数据准确度为97%,抽取产品合格率为98%,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为2020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的规定规范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本次活动中检验产品合格批次为11次,检验次数为60家,抽取的 企业数量为25家。产品抽检率为90%,检验数据准确度为97%,抽取产品合格率为98%,有效提升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为2020年12月31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验产品批次(次)

=11

20

5

5


监督检查次数(次)

=60

60

5

5


抽取企业数量(家)

=25

25

5

5


质量指标

检验数据准确度(%)

≥97%

97%

5

5


复检合格率(%)

≥100%

100%

5

5


抽取产品合格率(%)

≥98%

98%

5

5


违法企业处罚率(%)

≤20%

20%

5

5


时效指标

监督检查食品药品质量及时率(%)

≥90%

90%

5

5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31日

100%

5

5


成本指标

安全执法检查经费(万)

4.2

4.2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提升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环境

有效提升

8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

长期

8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率(%)

≥98%

98%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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