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精河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精河县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养老院、养护院)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1名,股级1名)。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纳入国家集中供养的孤老人员;承担政府供养的“五保供养人员”、“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孤儿及社会代养老人的养老服务;负责对集中供养的孤老人员及优抚对象提供饮食、生活必需品和住房;负责提供专业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娱乐、精神关怀及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
(二)精河县托里镇敬老院(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纳入国家集中供养的孤老人员;承担政府供养的“五保供养人员”、“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孤儿及社会代养老人的养老服务;负责对集中供养的孤老人员及优抚对象提供饮食、生活必需品和住房;负责提供专业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娱乐、精神关怀及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
(三)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敬老院(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纳入国家集中供养的孤老人员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实行特殊保障;承担政府供养的“五保供养人员”、“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孤儿及社会代养老人的养老服务;负责对集中供养的孤老人员提供饮食、生活必需品和住房;负责提供专业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娱乐、精神关怀及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
(四)精河县茫丁乡敬老院(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纳入国家集中供养的孤老人员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实行特殊保障;承担政府供养的“五保供养人员”、“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孤儿及社会代养老人的养老服务;负责对集中供养的孤老人员及优抚对象提供饮食、生活必需品和住房;负责提供专业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娱乐、精神关怀及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社会福利院2020年度,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社会福利院决算包括:精河县社会福利院决算。
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精河县社会福利院本级下设3个处室,分别是:精河县托里镇敬老院、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敬老院、精河县茫丁乡敬老院。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8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7万元,减少50.33%,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院上年有项目专项资金90万元,本年没有新增项目资金。本年支出8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7万元,减少50.33%,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院上年有项目专项资金90万元,本年没有新增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8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43万元,占99.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0.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09万元,减少50.21%。主要原因是:精河县社会福利院上年有项目专项资金90万元,本年没有新增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80.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1.09万元,减少50.21%,主要原因是:精河县社会福利院上年有项目专项资金90万元,本年没有新增项目资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0.54万元,决算数80.4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0.54万元,决算数80.4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0万元;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72.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81万元,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47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10.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7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10.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公务接待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5万元,决算数0.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50万元,决算数0.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所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精河县社会福利院(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5.81万元,增加0.63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本年老年公寓日常维修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17.37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李再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