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道路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3.实施城市公共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4.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5.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6.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2020年度,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39人,退休0人,离休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决算。精河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3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执法中队设五个执法中队。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1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47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新增15名县聘人员,工资增加。本年支出31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47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新增15名县聘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31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31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6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49万元,增长30.30%。主要原因是:新增15名县聘人员,工资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1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49万元,增长30.30%,主要原因是:新增15名县聘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72.72万元,决算数311.6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4.28%,主要原因是:新增15名县聘人员,工资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72.72万元,决算数311.6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4.28%,主要原因是:新增15名县聘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69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55万元;
2120104城管执法284.1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2.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9.6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78万元,比上年减少0.97万元,降低11.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0万元,占92.54%,比上年减少0.90万元,降低11.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7.46%,比上年减少0.06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公务接待用餐,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233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6万元,决算数7.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8万元,决算数7.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6万元,决算数0.5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精河县城乡监察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9.69万元,比上年减少4.02万元,降低16.9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55(平方米),价值9.2万元。车辆5辆,价值49.1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街面巡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应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