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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9-14

来源:精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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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林业和畜牧业及精河县林业和畜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林业和畜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畜牧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精河县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品种改良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畜牧行业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畜牧业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迹地更新、花卉种植等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认真监督并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相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畜牧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审核、监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和草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4、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管理和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协助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区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工作。

5、承担全县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6、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半专业森林和草原赴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指导全县林业和畜牧业生产工作;畜牧业防灾保畜工作、防灾基地建设和对口扶贫开发及科技培训工作;承担对精河县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指导全县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草原虫鼠害防治测报、牧草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牧草种子检验检疫、饲料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全县林业和畜牧业科学研究和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协调组织林业和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林业和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科技交流及科技引进工作;研究拟订林业和畜牧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林业和畜牧业建设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精河县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

9、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林业和畜牧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和生态补偿制度;编制本级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林业和畜牧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监督精河县本级林业和畜牧业资金;管理精河县本级林业和畜牧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全县林业和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精河县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对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初审;编制全县林业和畜牧业及其生态草原建设的年度计划。

10、研究起草精河县有关林果业和畜牧业发展的政策、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全县畜禽品种改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果业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果业和畜牧业的生产经营、林果业和畜牧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11、承办精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林业局2020年度,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林业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2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资源林政办公室。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2570.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7.67万元,增长87.2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本年支出79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3.3万元,降低41.7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257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9.89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7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11万元,占18.78%;项目支出649万元,占81.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6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7.84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798.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3.14万元,降低41.7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12.69万元,决算数2569.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80.5%,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项目,项目增加,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2.69万元,决算数798.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08.94%,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项目,项目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9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1万元;

2130204 事业机构111.37万元;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20万元;

2130236 草原管理15万元;

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17.33万元;

2299901 其他支出2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13.98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8万元,比上年减少0.43万元,降低1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费用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占71.05%,比上年减少0.31万元,降低10.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费用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28.95%,比上年减少0.13万元,降低10.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费用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加油、保险、洗车、过路费、维修、年检。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1.1万元,开支内容包括餐饮、住宿。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371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2万元,决算数3.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费用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3万元,决算数2.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费用开支;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万元,决算数1.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费用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精河县林业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万元,比上年增加0.53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8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3093.33(平方米),价值503.36万元。车辆3辆,价值58.14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0车辆、主要领导干部用0车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649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建立年度预算平衡机制,通过调入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促进年度预算平衡;二是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扩大基本支出管理范围,完善调整机制,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三是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部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和实际使用资金配置存在偏差,人员调入调出,退休人员减少,造成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保、抚恤金的预算与执行出现差异。二是负责项目人员流动大,对项目实施、宣传、环境保护等方面了解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发挥好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逐步完善责任约束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预计,并对监控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二是加强沟通与交流,吸纳新人,注入新鲜“血液”,增加新生力量,多多组织与相关单位的学习交流座谈会,利用互联网平台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确保考核反馈有效性。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为民办实事”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经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林业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25.00

25.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00

25.00

25.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度访惠聚工作组4个,全年为民办好事实事24件。作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区“访惠聚”办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引导等职能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访惠聚”工作, 访惠聚工作队总成本投入控制在25万元,包括四项活动经费、补充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慰问四老、贫困人员、表彰、活动经费等;访惠聚工作队所在村村民满意率达到95%及以上;保障访惠聚工作组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握重点 ,访出民意,想方设法送温暖,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以真心换真情,干实事惠民生,保和谐,做好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20年度访惠聚工作组4个,全年为民办好事实事24件。各部门作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区“访惠聚”办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引导等职能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访惠聚”工作, 访惠聚工作队总成本投入控制在25万元,包括四项活动经费、补充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慰问四老、贫困人员、表彰、活动经费等;访惠聚工作队所在村村民满意率达到100%;保障访惠聚工作组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落实惠民生政策,带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握重点 ,访出民意,想方设法送温暖,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增进民族互信,以真心换真情,干实事惠民生,保和谐,做好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访惠聚工作组(个)

=4

4

5

5


全年办实事好事(件)

≥24

24

5

5


走访入户数(户)

=1261

1261

5

5


质量指标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合格率(%)

≥96%

97%

5

5


全民办实事办好事完成率(%)

=100%

100%

5

5


走访入户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访惠聚工作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100%

5

5


困难诉求的解决及时率(%)

≥98%

98%

5

5


访惠聚经费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经费拨入(万元)

=25

25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优化服务、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有效加强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下基层“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促进民族团结、保障改善民生,打好长治久安坚实基础

长期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访惠聚”工作组满意度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林业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400.00

40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00

400.00

40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2020年防护林建设修复退化防护林5000亩,退化防护木修复补助500元/亩;2020年度完成防护森建设修复退化防护林面积质量合格率达到80%以上;

目标2、2020年防护林建设人工造林3000亩,乔木造林补助500元/亩,2020年度完成防护林建设人工造林面积质量合格率达到80%以上;

目标3、项目布设在6个乡镇(场),工程建设实行修复退化林和人工造林等措施,保护和扩大林草植被,提高国土绿化水平,推进全县城乡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促进广大农村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和优化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建立,使生态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生态得到明显改善。

1、2020年防护林建设修复退化防护林5000亩,退化防护木修复补助500元/亩;2020年度完成防护森建设修复退化防护林面积质量合格率达到预期标准;

目标 2、2020年防护林建设人工造林3000亩,乔木造林补助500元/亩,2020年度完成防护林建设人工造林面积质量合格率达到预期标准;

3、项目布设在6个乡镇(场),完成工程建设实行修复退化林和人工造林等措施,林地面积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自然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保护和扩大了林草植被,提高国土绿化水平,推进全县城乡绿化美化向纵深发展,促进广大农村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和优化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建立,使生态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生态得到明显改善也有效提高了乡风文明、实现村容整洁。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作业区设立乡镇场(个)

=6

6

4

4


修复退化林(亩)

=5000

5000

4

4


人工造林(亩)

=3000

3000

4

4


质量指标

修复退化林面积质量合格率(%)

≥80%

85%

5

5


人工造林面积质量合格率(%)

≥80%

85%

5

5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90%

100%

5

5


修复退化林和人工造林完成时间

2020年11月

100%

5

5


成本指标

修复退化林补助金额(万元)

=250

250

5

5


人工造林乔木补助金额(万元)

=150

150

5

5


人工造林乔木林补助标准(元/亩)

=500

500

4

4


修复退化林补助标准(元/亩)

=500

500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生产木材和薪材,增加活立木蓄积量,使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

≥95%

100%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林地面积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自然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95%

100%

5

5


促进了乡风文明、实现村容整洁

≥95%

100%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村庄的生态环境,提高国土绿化水平

≥95%

100%

5

5


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构建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

≥95%

100%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95%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修复退化林和人工造林技术服务满意度(%)

≥90%

100%

3

3


修复退化林和人工造林补贴政策宣传满意度 (%)

≥90%

100%

3

3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100%

4

4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资源培育(三北五期)

主管部门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林业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770.98

0.00

10

0.0%

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00

1,770.98

0.00

0.0%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人工造乔木0.6万亩;

目标2:人工造灌木林3.63万亩;

目标3:退化林修复1万亩; 目标4:封山育林1万亩;

目标5:项目质量合格率≥80%;

目标6:项目完成率≥60%;

目标7: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特色林业产业链。

1:完成人工造乔木0.1万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人工造乔木面积(万亩)

=0.6

0.1

2

0.33

该项目实际实施主要集中在2021年度,建成的成效和效益也在2021年体现。改进措施:2021年将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夯实责任,及时推进项目进程。

人工造灌木林面积(万亩)

=3.63

0

2

0

退化林修复面积(万亩)

=1

0

2

0

封山育林面积(万亩)

=1

0

2

0

质量指标

人工造乔木林合格率(%)

≥80%

0%

5

0

人工造灌木林合格率(%)

≥80%

0%

5

0

退化林修合格率(%)

≥80%

0%

5

0

封山育林合格率(%)

≥80%

0%

5

0

时效指标

人工造乔木林完成率(%)

≥60%

16.67%

4

1.11

人工造灌木林完成率(%)

≥60%

0%

4

0

退化林修完成率(%)

≥60%

0%

4

0

封山育林完成率(%)

≥60%

0%

4

0

成本指标

项目补助拨入(万元)

=1770.98

0

2

0

人工造乔木林补助标准(元/亩)

=500

0

1

0

人工造灌木林补助标准(元/亩)

=240

0

1

0

封山育林补助标准(元/亩)

=100

0

1

0

退化林修复补助标准(元/亩)

=500

0

1

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有效带动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生态旅游业,群众增收

有效带动

0%

5

0

突出特色林业产业带和产业链,强势竞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有效促进

0%

5

0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富民富县

有效促进

0%

5

0

生态效益指标

调节气候、对三北干旱的气候起到了良好的缓解作用

有效调节

0%

5

0

调节土壤酸碱性、优化农业生态环境

有效调节

0%

5

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长期

0%

5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0%

10

0

总分

100

1.4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绿化美化项目)
主管部门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林业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20.00 12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00 120.00 12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村庄绿化美化计划建成6处县级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 目标2:乡村道路、河道(沟渠)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庭院绿化、村庄绿化带兼顾村庄周边闲置土地绿化建设,; 目标3:新增乡村绿化面积,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力争达到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绿化美化建设目标,实现“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闲置土地林果化、庭院花园化”的目标。 1:村庄绿化美化计划建成6处县级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 2:乡村道路、河道(沟渠)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庭院绿化、村庄绿化带兼顾村庄周边闲置土地绿化建设,; 3:新增乡村绿化面积,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构建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达到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绿化美化建设目标,实现“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闲置土地林果化、庭院花园化”的目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了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作业区设立乡镇场(个) =6 6 5 5

绿化树种(类) ≥6 11 5 5
质量指标 种植乔木直径合格率(%) ≥98% 98% 8 8

灌木冠高度合格率(%) ≥98% 98% 8 8

绿化面积质量合格率(%) ≥85% 88% 8 8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发放及时率(%) ≥95% 100% 5 5

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11月 100% 6 6
成本指标 工程总投资(万元) =120 12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了乡风文明、实现村容整洁 有效促进 100% 8 8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村庄的生态环境,提高国土绿化水平 有效改善 100% 8 8
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构建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 有效减轻 100% 7 7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长期 100%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100% 5 5
绿化村庄政策宣传满意度 (%) ≥95% 100%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林业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5.00

15.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00

15.00

15.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制作安装鹰架50个; 目标2:投放毒饵灭鼠2万亩; 目标3:退化草原专项调查、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监测;

1:完成制作安装鹰架50个; 2:完成投放毒饵灭鼠2万亩; 3:2020年已顺利完成退化草原专项调查、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监测工作任务,保护和持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4:项目的实施,使鼠害区域内鼠密度有所下降,草场退化得到一定程度遏制,草原监测数据信息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安装鹰架(个)

≧50

50

6

6


投放毒饵灭鼠(万亩)

≧2

2

6

6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96

8

8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有效率(%)

≧90

93

8

8


时效指标

工程量完成率(%)

≧100

100%

6

6


草畜平衡监测及时率(%)

≧100

100%

6

6


成本指标

制作安装鹰架(元/个)

=800

800

5

5


投放毒饵灭鼠(元/亩)

=3

3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增加收入、促进社会和谐

有效提高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和持续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有效提高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降低鼠害密度,遏制草地退化

长期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体满意度(%)

≧98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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