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发挥财政监督作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运行,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精河县2021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委托中介公司对30个预算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围绕预算单位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开展检查,将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作为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开展,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精河县统计局、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精河县托托镇人民政府、精河县公安局、精河县人民法院、精河县司法局、精河县第一幼儿园、精河县第三幼儿园、精河县第一小学、精河县初级中学、精河县高级中学、精河县托里镇人民政府、精河县广播电视台、精河县社会保险管理局、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精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河县人民医院、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精河县园林绿化管理处、精河县交通运输局、精河县民政局、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精河县医疗保障局、精河县水利局、精河县移民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909-****129
精河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5日
审核人: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