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工程永久性使用精河县林地的公示
2025年6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交通运输局向我局申请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工程使用精河县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林地权利人享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工程
二、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关于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兵交发〔2020〕61号)、《关于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兵交发〔2020〕152号)、《关于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兵交发〔2021〕80号)文件。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交通运输局
四、被使用林地单位: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精河县托里镇
五、使用林地用途:建设互通式立交桥
六、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情况:
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工程永久性使用精河县林地37.3830公顷,位于精河县托里镇直属6林班165、166、3448、3449、3450、3451、3452、3453小班,14林班2757、2758、2759、2760、2761、2762、2763、2764、2765、2766、2767、2768小班,共计1个乡镇(单位)2个林班20个小班的部分林地。依据项目使用林地统计结果,分析使用林地总体结构如下:
⑴按林地权属划分:国有林地30.9162公顷,林地经营管理单位为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集体林地6.4668公顷,林地权属单位为精河县托里镇;
⑵按地类划分:乔木林地6.4668公顷、特殊灌木林地27.6566公顷、其他林地3.2596公顷;
⑶按起源划分:人工林6.4668公顷、天然林27.6566公顷、其他3.2596公顷;
⑷按优势树种划分:箭杆杨6.1077公顷、新疆白榆0.3591公顷、梭梭27.6566公顷;
⑸按林木资源划分:拟采伐林木株数为8719株,蓄积量为353立方米,林木权属为托里镇直属集体林木,其中:需采伐箭杆杨7678株,蓄积量为353立方米。胸径5厘米以下的2395株,不计算蓄积;胸径5至15厘米的3522株,蓄积量为144立方米;胸径15至30厘米的1761株,蓄积量为209立方米。需采伐新疆白榆1041株,胸径全为5厘米以下,不计算蓄积;
拟使用特殊灌木林地27.6566公顷,树种为梭梭,覆盖度为45%,林木权属为精河县国有。
七、拟占用林地期限:使用期限为长期。
八、拟占用林地选址:
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工程拟使用精河县林地选址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我单位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期间向我单位反映,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根据该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联系单位: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137****7306
审核人:拉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