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微企业临时性还本付息政策
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还本付息安排。
(一)适用对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适用范围: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三)申办流程:
1.有意向的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稳岗承诺书及贷款用于生产经营资料向辖区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2.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办理延期手续。
业务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精河县工行:张永胜
联系电话:18690938055
精河县农行:张建龙
联系电话:13899437177
精河县发行:张鑫
联系电话:15809092927
精河县邮储:袁哲
联系电话:18099092215
精河县农村信用联社:庞波
联系电话:15509090322
二、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政策
不良率容忍度指对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
(一)适用对象:疫情期间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
(二)申办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
2.银行实地走访调查后,银行客户经理出具调查报告;
3.银行研究审议,形成初审意见;
4.初审意见达成后,上报上级分行;
5.上级分行审批完成后反馈至辖内金融机构。
业务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精河县工行:张永胜
联系电话:18690938055
精河县农行:张建龙
联系电话:13899437177
精河县发行:张鑫
联系电话:15809092927
精河县邮储:袁哲
联系电话:18099092215
精河县农村信用联社:庞波
联系电话:15509090322
三、中小微企业“银政通”业务
“银政通”业务是工商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融资业务,依靠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基金作为担保手段,用于支持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一)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二)申办流程:
1.有意向的企业向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提出申请;
2.县及州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后纳入“银政通”办理名单;
3.审核通过的企业向所在地工商银行申请贷款;
4.所在地工商银行进行审查评估及办理。
业务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精河县工行:张永胜
联系电话:18690938055
四、农业产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银担企”业务
“政银担企”业务是指农业发展银行向有融资需求的农业产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贷款。由财政、担保公司共同筹集用于防范和补偿农业产业贷款风险的基金,并由财政、担保公司、发行及借款主体按一定比例承担风险。
(一)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二)申办流程:
1.有意向的企业可向农发行或州汇业融资担保公司提出申请;
2.由农发行及汇业融资担保公司共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客户纳入授信名单。
3.由农发行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提交至上级行审查审批。
4.上级分行审批完成后,由受理行进行后续操作。
业务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精河县农发行:张鑫
联系电话:15809092927
五、对棉花收购企业降费的政策
精河县农业发展银行在与企业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测算出保本利率,为充分让利于企业,在原执行利率的基础上再下浮100个基点。
(一)适用对象:棉花收购企业
(二)申办流程:
1.有意向的棉花收购企业向精河县农发行提出申请;
2.精河县农发行对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上级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发放。
业务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精河县农发行:张鑫
联系电话:15809092927
六、保险服务政策
鼓励保险机构开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现理赔个体工商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对包括个体工商户投保的所有经营性车辆保险业务,继续执行疫情期间停复驶顺延保险期限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投保的,给予保险费率下浮优惠政策。
适用对象:投保客户
申办流程:
1.投保客户向保险公司递交停复驶申请书;
2.保险公司收集行驶证、身份证影像资料等业务所需资料;
3.保险公司审核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4.保险公司办理停复驶业务。
业务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精河县人保财险公司:马亚楠
联系电话:13579599079
精河县人寿公司:刘燕红
联系电话:18799616751
以上政策的落实由精河县各金融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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