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的工作部署,坚决防范遏制学生溺水安全事故,切实守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精河县预防学生溺水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全县防溺水工作从阶段性应急管控向常态化长效治理转变。现对《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依据
学生溺水是造成青少年意外伤亡的重要风险因素,防溺水工作事关学生生命安全、家庭幸福安宁与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气温回升,学生涉水、戏水行为增多,溺水防控风险持续加大。
为进一步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压实各方防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结合精河县水域分布与学生管理实际,制定本《通知》,系统性构建全县预防学生溺水长效工作体系。
二、总体工作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联动、家校社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溺水隐患、坚决杜绝溺水事故”为核心目标,全面压实县、乡(镇、场)、村(社区)三级及各行业部门防溺水工作责任,实现五个工作全覆盖: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全覆盖、安全防护设施全配备、宣传教育引导全渗透、巡查管控值守无死角、应急处置救援高效率,全力压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率,坚决守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
三、核心长效工作机制
《通知》围绕“统筹协调、责任落地、闭环管控”三个关键环节,建立三项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联席会议统筹机制
成立由精河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场)、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及县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等10 余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核心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县防溺水工作形势,统筹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点难点问题。
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承担全县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汇总、考核通报、日常调度等职能,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推进体系。
(二)分级分类责任机制
按照“属地守底线、行业管领域、学校抓教育”的责任划分,细化明确 12 类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构建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属地主体责任各乡镇(场)
各乡镇(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防溺水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统筹开展辖区防溺水专项行动,负责隐患排查、设施布设、巡查管控、宣传教育、应急施救等全流程工作;逐水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完善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护设备配置;将责任逐级分解至村队(社区)、网格及具体岗位人员;建立重点关注学生联系制度,在周末、节假日开展入户宣讲,强化重点人群精准防控。
行业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行业、本领域防溺水监管职责:
县教育局:统筹全县学校防溺水工作,督促学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将防溺水知识纳入日常教学体系,推动家校联动防控,建立学生防溺水动态管理台账。
县委政法委: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网格化管理与群防群治体系,推动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督促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专题安全教育。
县委宣传部:依托县级广播电视、官方新媒体等平台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应急值守工作,指导隐患排查整治与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
县公安局:将防溺水纳入公共安全管理范畴,开展水域治安巡逻,及时劝阻、制止学生危险戏水行为,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现场秩序维护与事故调查取证。
县水利局:落实河湖长制巡查职责,负责河流、水库、水渠、堤坝等水利工程水域隐患排查,按规范设置警示标识与安全防护设施。
县卫生健康委:承担溺水事故医疗救治保障,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应急救治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快速响应处置。
县民政局:统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善关爱服务体系,指导乡镇场建立重点儿童信息台账,开展针对性防溺水教育。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人工湖、景观水池、公园水域、建筑工地基坑积水等区域的隐患排查与安全防护,规范设置警示标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灌溉水塘、养殖塘等农业涉水区域隐患排查与督导,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养殖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学校教育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安全常识与自救互救方法教育培训;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落实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员制度,严防学生私自外出涉水;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通过家校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多种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完善家访制度,对重点关注学生增加家访频次,强化精准教育引导。
(三)督导考核问责机制
建立“自查 + 督查 + 追责” 的闭环管理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常态化自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定期对本辖区、本领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动态整改隐患问题。
联合督导检查:县政府督查室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查等方式,对全县防溺水工作开展督导,压实工作责任。
严肃责任追究: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责任追究制度,对宣传教育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防控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学生溺亡事件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贯彻落实要求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强化协同配合、深化联防联控,共同筑牢学生生命安全防护屏障。
审核人:申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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