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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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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
局长 |
0909-5331015 |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纪检、政务公开、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保密、深化改革、统战民宗、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青妇工作。分管环境执法行政稽查、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科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污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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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东 |
副局长 |
0909-5331005 |
协助局长开展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分管财务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退休干部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筹环境信访、安全生产、环境应急管理、援疆、网信工作。分管生态环境政策研究、规划编制,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项目管理等工作; 负责县域质量考核、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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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
副局长 |
抽调至博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专职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工作,暂不承担分局内部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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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精河县城镇新二路司法环保综合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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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冬季10:00-14:00 15:30-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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