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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精河县托托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信息公开

序号

机构名称

科室领导

联系电话

机构(科室)职能

办公室地址

办公时间

1

党政综合办公室

王燕

0909-7697105

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各项制度的制定、文秘等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

党建工作办公室(党建办)

欧云

0909-7697109

负责党务、组织、人事、老干部等工作的管理。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等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

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办)

莫里德尔

0909-7697112

负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查办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对村级纪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组织作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4

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办)

何丽

0909-7697109

负责党的理论宣传工作,深入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负责组织指导本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扎实开展主题宣讲,强化社会氛围营造;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内宣外宣,新闻报道工作;不断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加强审读,全面清查出版物问题,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5

综合执法办公室(市监所)

贺菲菲

0909-7697105

负责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托托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6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综治办)

吕素芬

0909-7701119

负责督促、协调、指导本镇各项综治工作,处置纠纷和处理社会问题,管理统计辖区流动人口,宣传防诈骗相关工作,提升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7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信访办)

努尔提力

0909-7701119

负责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纠纷;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不满、投诉或举报的情况;解决来访群众问题,及时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掌握情况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8

社会事务办公室(统战民宗办)

沙尔合提

0909-7697060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同时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民族宗教等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9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人民武装部)

霍瓦努西

0909-7697105

负责本辖区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等工作,发动和组织民兵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支援前线,保卫后方;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工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0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财政所)

赵凤舞

0909-7697150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编制年度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财政收支活动。参与全镇经济决策与管理,制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全镇会计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1

便民服务中心(民政办)

张琴

0909-7697186

负责本辖区户籍人口的低保户、残疾人“两项补贴”“安心助养”工程、80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的申报、初审;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申报、初审;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救助;殡葬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的申报、初审;协助其他科室办理城乡低保户的医疗保险缴纳、助学金申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2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乡村振兴办)

吾仁高娃

0909-7697116

承担乡村振兴、脱贫户监测等相关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县乡村振兴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3

便民服务中心(劳保所)

张艳

0909-5888102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的政策和要求,制定本镇的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掌握本镇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配合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情况调查,向县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用工需求信息。受县人社局委托,办理本镇失业人员的登记,统计和有关手续,为下岗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负责本镇范围内技工学校招生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受县劳动争议委员会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配合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办公室做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州,县社会保障政策,努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负责本镇的社区社会养老保障管理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4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国土所)

曹玉伟

0909-7697105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州、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州、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实施本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5

党建工作办公室(妇联、计生办)

王艳

0909-7697186

组织妇女开展活动,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帮助妇女增收致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妇联作用,推进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推进依法治镇;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伤残救助。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6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农业办)

彭新华

0909-7697105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为农民增收提供服务;负责种植业技术、良种推广等业务指导和培训,搞好种植业结构调整,管好种子和农药市场;负责造林规划与项目实施,森林资源保护,护林防火工作和林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中心:搞好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和设计,水利新技术推广示范,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好防汛、抗旱和水利设施管护工作;抓好农机技术培训与推广,农机牌证管理和农机安全使用工作,乡镇农业办工作职责。负责发布科技致富信息、经济发展信息以及各种劳务用工信息,提供科技、信息服务,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文化素质:为农民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联系和发展市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及产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7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畜牧办)

特列吾

0909-7697105

组织畜禽引进,引导畜禽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搞好畜牧技术推广,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8

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统计办

马哈提

0909-7697105

收集和整理经济、社会、人口、土地资源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和信息;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制定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负责开展乡镇各种统计调查工作;协助上级进行编制、审批和实施统计计划。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9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环保所)

努尔江

0909-7697105

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垃圾处置等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0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城建办)

巾额斯

0909-7697105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州、县关于城镇项目工程建设,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重要事项。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重要事项。负责各类城建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各社区实施项目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城镇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把相关任务分解到各社区,并组织实施。起草城建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上报、宣传、整理等,做好各年度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予以纠正。督促各社区做好城镇建设工程后续管理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1

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司法所)

加依娜

0909-7697105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2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巴恒

0909-7697105

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审核人: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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