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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精河县财政局内设机构信息公开

序号

机构名称

股室领导

联系电话

机构(股室)职能

办公室地址

办公时间

1

办公室、会计管理、综合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企业涉外办公室)

周洪武刘丽周菊

5332322 53377295337739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收发、文印、档案、翻译、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宣传、组织人事、保密、信访、老干、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负责精河县财政系统干部的培训规划;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管理精河县的会计工作,组织执行国家会计制度,拟订精河县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负责组织全县初级、中级会计职称的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全县的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精河县会计学会工作。预测分析精河县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的建议;编制精河县财政中长期计划,拟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社会财力综合平衡的方案和建议;负责精河县财政改革规划和有关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拟订;参与工资、物价、住房、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财政政策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负责监管彩票的发行;负责综合性财政信息资料的统计及分析等工作;负责填报全县国有土地报表、廉租房保障计划和实施情况表以及津补贴测算工作;负责全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公益彩票等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精河县国有和集体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财政企业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县本级国有企业及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代精河县人民政府履行县本级国有企业及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县本级国有企业及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外资贷款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精河县政府外债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亚洲开发银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贷款、赠款项目;承办自治州财政局和精河县人民政府安排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事宜;负责企业会计年度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参与综合性财政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绩效评估工作。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年检、资产流失案件查处,并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资产报废报损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负责对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股实施产权管理,组织清算被撤销、解散、破产企业的国有资产;负责建立健全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实施国有股权管理;参照规定程序向所出资企业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参照法定程序确定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对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依法监督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活动;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

预算、经济建设和农业办公室

古丽米拉王萍赵新龙

533775953359375334441

负责精河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拟订精河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精河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精河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精河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全县本级及各乡镇年度财政预算,拟订精河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制定精河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制度;拟订政府性债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精河县政府债务举债审批、债务预警、偿债渠道、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负责制定化解政府债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精河县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监督、偿还等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精河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精河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安居富民工程政策和资金管理;负责化解过剩产能、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工作;负责制定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制度;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电气化建设(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煤改电工程、政府信用平台管理、国债转贷还本付息等专项工作;制定精河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承担农业农村、畜牧、林业、水利、扶贫、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精河县相关实施细则;制定精河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贴息;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适合精河县县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研究制定农村综合改革重大政策措施、行动方案,指导和推动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承担精河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扶贫相关政策,参与研究和拟订精河县各项扶贫资金管理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产发展资金、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费、其他财政扶贫资金、边境建设事业费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中央、自治区安排的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组织实施精河县农业和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参与精河县扶贫项目的审核。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3

文行、社会保障和国库办公室

平鹏李怡洁

53369775332257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军队、武警、市场、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制定行政性资金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分管部门(单位)年度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和年中追加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政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教科文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教科文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完善精河县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研究工作;会同精河县有关部门(单位)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精河县有关方面拟订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编制精河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应缴入精河县财政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监督管理等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精河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精河县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研究工作,拟订非税收入相关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政策的执行。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4

精河县地方金融资产评估中心

卡孜衣玛

5337739

组织开展地方金融债务清理、化解等工作;承办产权登记、评估、转让等事务性工作,做好国有金融资本清产核资等事务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5

精河县涉农资金评价中心

赵新龙

5334441

承担财政涉及农业农村农民资金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精河县涉农扶贫资金的调查、筛选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6

精河县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审核中心

王萍

5335937

承担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概(预)、决算和标底的具体审查工作;具体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进行建设项目后续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的评审工作;对政府工程采购项目和财政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评审等;参与自然资源、环境评价和新兴产业政策研究等事务性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7

精河县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

刁江莲

5332069

具体组织实施精河县财政系统统发工资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精河县财政系统干部培训等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8

精河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赵新龙

5334441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参与拟订精河县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9

精河县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博州辅导站精河分站

景鑫昊

5337759

承担全县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0

精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李怡洁

5332257

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支付事宜;建立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数据库,向有关部门提供支付信息等事务性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1

精河县财政票据中心

迪丽阿热

5337729

负责精河县财政票据的购买、发售;承担精河县本级和垂直管理单位使用财政票据的具体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2

精河县部门预算审核中心

高玉平

5332069

按照有关规定,具体承担精河县全县预算汇总、编制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3

精河县财政局信息网络中心

周洪武

5332322

参与拟订精河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维护局机关局域网;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各科室应用软件的使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信息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4

精河县社会保障资金核算中心

刘丽

5337729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掌握全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基本业务;参与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季报和年度决算;监控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使用;负责全县财政社会保险基金专户会计核算等事务性工作。研究支持文化改革与发展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宣传、文化、体育、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资产事务性工作,为旅游发展基金预算管理提供事务性服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5

精河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王萍

5335937

贯彻执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出全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对策建议;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遴选、储备库和信息平台的建设;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财政预算、监控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必要性、合理性组织开展评估,对合作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开展合作项目物有所值评价等事务性工作。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16

精河县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中心

周瑞

5333441

(一)做好各类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和预警;承担各类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信息统计、汇总、分析、上报等事务性工作。(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化解政府债务的政策措施;负责精河县政府债务的举借、偿还和绩效评价;负责精河县地方政府债券的申报、使用、偿还等;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的清理和化解;承担政府债务的统计、汇总、上报:参与债务预警监控的事务性工作。(三)收集政府采购信息并统计分析;参与编制精河县政府采购计划。(四)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审查招标产品或劳务是否符合财政部门或委托部门的规定标准;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和参与评标;发布招标公告,确认招标结果,组织签订招标合同,监验招标产品和劳务;建立健全完整、系统的政府采购档案,同时定期发布或通告有关政府采购信息,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五)实施预算绩效考核等事务性工作,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和平西路16号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审核人:徐兴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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