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机构名称 |
科室领导 |
联系电话 |
机构(科室)职能 |
办公室地址 |
办公时间 |
1 |
局办公室 |
太·那庆 |
0909-533222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综合统计、文稿起草,承办对外联络、合作交流等活动。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2 |
法规宣传和信用监督与广告监督管理室 |
郭云霞 |
0909—5332233 |
负责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的报备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新郑执法监督工作等。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3 |
质量发展安全与标准化室 |
努尔提力·对山哈力 |
0909—5332860 |
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等。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楼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4 |
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 |
格·欧其尔加甫 |
0909—5332860 |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地方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对比工作等。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5 |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室 |
王胜义 |
0909—5324625 |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式;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惬意监督检查,组织查出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负责全县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等。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6 |
药械与化妆品安全监管室 |
李婷 |
0909—5322395 |
负责全县药品(含特殊管理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重要民族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等工作。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7 |
知识产权和科技信息化与网络交易监管室 |
罗惠湘 |
0909—5335418 |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等工作。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8 |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室(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含消协) |
李民 |
0909-8866315 |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等。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9 |
市场监督综合执法稽查队 |
吐鲁巴依尔 |
0909—8866315 |
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承担组织查办、有重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工作;指导乡(镇、场)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督检查工作等。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1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10 |
食品安全协调室 |
巴拉盼 |
0909—5335717 |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等工作。 |
精河县经一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楼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11 |
行政审批与登记注册室 |
崔琳 |
0909—5329750 |
负责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信息公示工作,指导相关行政审批和服务窗口工作。 |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9-15号窗口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