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机构名称 |
科室领导 |
联系电话 |
机构(科室)职能 |
办公室地址 |
办公时间 |
1 |
办公室 |
张乾 |
0909-5320700 |
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各项制度的制定、文秘、等工作。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 |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
2 |
财务办公室 |
林京华 |
0909-5320838 |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 |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
3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邢更瑞 |
0909-5337009 |
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稽查。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协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协调牧区水利,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 |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
4 |
水土保持办公室 |
吐尔洪江 |
0909-5332587 |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精河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 |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
5 |
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农村水电综合办公室 |
马占岭 |
0909-5332587 |
承担水情旱情检测预警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 |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
6 |
水政办 |
李希航 |
0909-5336207 |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精河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精河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内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水电建设管理,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定额,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 |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
7 |
河(湖)长制办公室 |
叶尔保力 |
0909-5336207 |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流、湖泊、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 |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
8 |
水政监察大队 |
开山 |
0909-5337279 |
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
精河县和平西路16号(精河县财政、水利综合楼) |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