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分管工作 |
叶尔江·吐尔逊江 |
党组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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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办公室全盘工作。负责党建、保密、外事、数字发展、上级来文来电批注、办公室文件审核签发、意识形态等工作,对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
王 勇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0909-5337636 |
负责物资采购、文书运转、档案、文印、政务督查、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党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县长办公会等工作。协助主任做好保密、上级来文来电批注工作。分管文书室、政府督查室。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李少军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0909-5337636 |
负责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后勤保障、平安建设、老干、统战民宗、民族团结、应急值班、党风廉政、基层减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党建、上级来文来电批注等工作。分管综合办、财务室、小车班。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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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文字综合把关、县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大型活动和会务组织工作。协助主任做好数字发展、上级来文来电批注工作。分管秘书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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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力克布尔·胡达别尔根 |
侨联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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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侨联、外办、工会、普法、爱国卫生等方面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外事工作。分管外办。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郑永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
0909-5330525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周兴兰 |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
0909-5330525 |
负责精神文明、妇女儿童等工作,协助主任做好意识形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张占洲 |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
0909-5328009 |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占洲同志借调州数字化发展局期间,工作暂由叶东东同志负责)。 |
办公地址:精河县伊犁路7号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